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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同律所大讲堂第三十三期】 | 胡波律师应邀分享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代理要点解析 |
来源:云南招生信息资讯网
时间:2024-08-30 浏览:1次 |
随着我国基建行业的迅猛发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层出不穷,在司法实践中,逐渐成为常见的建设工程纠纷类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主体的特殊性、标的物的特殊性、程序的严管性以及合同的要式性,决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事实的复杂性以及法律适用的争议性。
为了拓展律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业务领域,深入学习代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相关知识,滇同大讲堂第三十三期有幸邀请到云南凌云(昭通)律师事务所业务委员会主任胡波律师作代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首案要点解析专题分享。本次讲座由律所合伙人、管委会主任锁佩嘉律师主持,律所其他合伙人马健、王礼明及部分律师均到场参加。
本次讲座,胡波律师主要从代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从哪些方面入手、总承包方和发包方及实际施工人的区别、如何审查合同是否有效等方面进行分享。分别从法律法规规定、法院裁判案例以及法理分析三个维度。
针对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中关于承包人享有的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实际施工人是否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的起算时间、如何界定合理期限、挂靠的表现形式、施工合同无效情形下挂靠管理费应否予以支持等问题进行了以案释法。
讲座最后,胡波律师指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事实复杂和裁判不统一的现实状况下,发包人、承包人、实际施工人必须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预防法律风险,按照各类建筑行业规范和技术规范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建设。律师在代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时应当及时防范风险,努力提升自身专业能力,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讲座结束,律所合伙人、管委会主任锁佩嘉律师对讲座进行总结发言,对胡波律师的分享表示感谢。至此,滇同大讲堂第三十三期——代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首案要点解析专题分享圆满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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