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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发生争议可以怎么处理

来源:云南招生信息资讯网   时间:2024-09-10   浏览:1

一、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发生争议可以怎么处理

处理交通事故赔付争议有以下几种方法:首先是协商,即双方当事人以平等、自愿为原则,通过积极沟通达成共识;其次是调解,当事人可向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在公正、公平、合法的前提下进行调解,并签署调解书;最后是诉讼,若以上两种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裁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对交通事故中发生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可做司法鉴定吗

要是咱们被打了,受伤程度还没达到残疾那种程度的话,医生给出的治疗时间就是我们可以要求的误工时间。

住院的就按照住院的天数再加上医生开出的可休息的天数来算;如果只是在家休息呢,那就让医生出具的那种能证明你需要多休息几天的纸条决定吧。

不过如果你觉得对于这些日子没有把握或者有争议了怎么办。

别担心,这时候就得让赔偿方来证明他们的说法是正确的,通常都是通过申请鉴定来解决问题。

然后说到那些因为受伤而导致残疾的你们的误工时间就是从受伤那天开始算起,直到去做伤残鉴定的那一天的前一天为止。

这个规定其实挺清楚的,但是有时候有些受害者可能会拖着不去做鉴定,以为这样就能多要些误工费。

针对这种情况,金华中级法院在细化标准里特别强调了伤残评定的时间,也就是说,应该等到你的伤病完全好了才能去做鉴定。

在做司法鉴定的时候,为了保证公平公正,对于误工时间有两种确认方法。

一种是你的伤情已经到了可以做伤残鉴定的时候,那么鉴定结果上就会写明你的误工时间;另一种情况下,如果你的伤情还没到那个时候,鉴定机构就会直接告诉你你的误工时间到底有多长。

最后,如果你不幸去世了,那你的误工时间就是从出事那天开始算,一直算到你去世的那一刻(或者有的地方可能因为你已经去世了就不再算了,因为死亡赔偿金已经包含了你未来可能赚到的钱)。